他发明了交流电;他发明了电子遥控技术;他有多项专利;他的名字是磁密度单位;他是马克·吐温的好友;他叫尼古拉·特斯拉。
无可否认,特斯拉出类拔萃,在科学和工程学大发展的时代抓住了机会,从而一鸣惊人,创造了令人咋舌的记录。相对于普通人一生能做出的贡献,特斯拉的成绩太出乎意料,伟大到不真实。
所以,有很多阴谋论者认为特斯拉可能不是普通“人”,要么是穿越者,要么干脆就是外星人。当然,这些观点也不是空穴来风,从解密的FBI文件中,人们确实找到了关于特斯拉是“金星人”的记录,不过事情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美国有一项法案叫《信息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规定FBI等联邦机构必须公开一些过了保密期限的文件,这就让当年很多的悬案得以面世。这个《信息自由法》我们后面再说。
在FBI公开的文件中,不仅提到了尼古拉·特斯拉(NikolaTesla)是金星人,还说存在“类似人类外表的巨型外星人”。可以肯定,这些文件确实是存在的。
宣称有“巨型外星人”的“备忘录”,来自FBI公布的关于UFO的文件当中(第1部分第22页,图a),通过翻看互联网档案馆(InternetArchive),可以看到这份资料的复印版,它在年4月已经公布在网络上。
至于宣称“特斯拉来自金星”“特斯拉是金星人”的文件,则来自FBI关于特斯拉的档案(第3部分第3页,图b),同样通过互联网档案馆可以找到文件的复印版,它早在年9月就出现在网络上了。
如果说FBI的文件都记录了特斯拉是“金星人”,以FBI的信誉和知名度,这件事为什么没有成为轰动世界的新闻?
问题就来自这些文件的性质。
事实上,宣称“特斯拉来是金星人”的文件确实被FBI收藏,但它是收到的信件,而非由FBI撰写的内部报告,这些信件中提到的内容和结论没有证据支持。
而这个“备忘录”的作者不详,不管他是热心的阴谋论者还是FBI的探员,反正都没有证据支持其说法。
任何人都可以寄信给FBI,宣称看到了外星人、UFO、独角兽等等,FBI不能拒收,且需要存档记录,然后按《信息自由法》(FreedomofInformationAct)的要求公开档案内容。
如果把这些解密的档案说成是“FBI承认外星人存在”或者“承认特斯拉是金星人”的证据,那肯定要么是不懂美国公开档案的机制,要么刻意误导读者,大带节奏。
另外,FBI曾于年回应过公开档案的问题,他们在自己的网站上表示,FBI档案库中被查阅最多的备忘录,就是著名的“罗斯维尔事件”,档案提及有探员从空军方面听到关于在新墨西哥州罗斯维尔附近目击三个飞碟的报告。
然而FBI指出,这是一个他们没有经过调查,只记录入档案的“说法”,并非是他们得出的结论,也不是证实UFO存在的文件。很多人误解了他们的工作。